“两会”看似离普通百姓很远,其实跟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这是因为,“两会”上的话题囊括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将对每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实质影响。我们将从环保、养老、法治、创新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等角度入手,试着解读“两会”带来的深远影响。而这五个方面,也构成了北京未来新常态的主要色调。
从琼瑶阿姨历时8个月终于将象征着维权胜利的判决书拿在手中,到贾伟拿着“55度杯”诉说自己在与盗版厂商抗争中的种种曲折,再到网易、腾讯、酷狗因为音乐版权大玩“三国杀”,无数个人和企业在追逐梦想的道路上努力狂奔时,还要为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付出艰辛努力。
鉴于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在很长时间里,知识产权维权都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但好在其重要性已日益显现,正在打造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全产业链让人们看到了希望。随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琼瑶诉于正侵权等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判决,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也日益深入人心。市场经济的未来是法治经济,如果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那么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生产力。
著作权类侵权案占60%—
知识产权诉讼案件量逐年递增
对于文化企业而言,知识产权就是发展的原动力。在大批文化企业进入快速成长期的当下,由于经营者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薄弱,往往让企业遭受意外的打击。数据统计显示,仅以北京为例,2014年前10个月全市法院已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3万余件。
据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主任王连洁介绍,近些年来北京市知识产权类诉讼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去年案件数量较2013年增加了20%”。案件数量的增加一方面体现出企业维权意识的增加,另一方面也在说明从业者对于知识产权侵权防范意识的严重不足。
“通过以往的工作经验,我希望企业能够认识到一点,知识产权维护就如同看病,防病永远重于治病。”王连洁透露。在每年所受理的知识产权类诉讼中,设计及著作权都是案件数量较为集中的两个领域,“其中,著作权类侵权案甚至会占到60%”。
作为国内知名的设计公司,LKK洛可可不久前因其产品盗版横行遭受重大损失,公司甚至还被认为涉嫌敲诈勒索。
去年,LKK洛可可创新设计集团自行研发生产了一款名为“55度杯”的快速降温水杯,由于其能够控制水的温度,一度被网友们称为“饮水神器”。据LKK洛可可总裁贾伟介绍,“55度杯”的销售额很快接近亿元。然而好景不长,上市一个月后,“55度杯”的仿冒品就已开始大量进入市场,仅淘宝网上注明是“55度杯”的搜索结果就有近百页之多,价格从十几元到上千元不等,且均标明为正版产品。
仿制品的接连出现,使LKK洛可可遭受了巨额损失。“微信、微博上充斥着盗版"55度杯"的各种信息,还有一些人冒充工作人员骗取消费者钱财,不仅严重影响了产品的销量,也使公司遭受到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仿冒品的出现在贾伟看来就如一场噩梦。
得知被侵犯后,LKK洛可可在网站推出了真伪鉴别的方法,并针对不法商家的侵权行为启动法律程序,但当贾伟再次向北京商报记者谈起此事时,仍然显得力不从心,“维权过程历尽艰险,最终却几乎没有起到任何成效。我们曾经试图通过各种方式与盗版厂商进行交涉,但大都无疾而终”。
去年另一桩引起轰动的知识产权诉讼来自于琼瑶阿姨。去年4月,琼瑶在微博上称编剧于正对其作品侵权,在影视行业引起巨大轰动。随后,共有电视剧《北平无战事》编剧刘和平、电影《北京遇上西雅图》编剧薛晓璐、电视剧《红高粱》编剧赵冬苓等109名编剧联合署名支持琼瑶。最终,该案一审判决于正等其他侵权人赔偿琼瑶500万元,尽管与琼瑶申请的2000万元赔偿金相差较大,但这样的结果让大多数从业者看到了曙光。
此前,于正多部热播剧目都曾涉嫌抄袭,比如《美人心计》被网友控诉与TVB的《宫心计》类似,《宫锁心玉》被质疑与《步步惊心》相似度过高,但是都没有当事人出面维权。
编剧余飞表示,影视从业者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备案制度及时将作品登记或者注册,还可与正规的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合作,通过专业的企业和机构来维护自身利益。
专业团队提供一条龙服务—
全产业链模式初见端倪
文化科技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多的同时,从业者对于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维护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多。随着知识产权法院、快速处理机构以及相关服务公司的出现,知识产权保护也从一句“口号”逐渐成为文化科技企业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配套产业。
北京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表示,知识产权维护已经成为文化企业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企业来说,一旦发生盗版产品,将会为企业的经济收入和名誉带来巨大的损失,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合作,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风险,而且一旦出现侵权行为,相关代理机构也会从专业的角度帮助企业进行维权。”
正是因为知识产权得到保障,海归的李先生免于创业失败。“从海外留学回国后,我一心想要自己创业。创业之初,由于公司不够稳定,人员流动也十分频繁。有人泄露了公司的核心机密,使竞争对手将我们即将与用户谈判的产品提前推向了市场。”
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手足无措的李先生找到了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进行投诉,“其实,当时我已经十分绝望了,在找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同时,我甚至已经在想将办公产品变现,再去找份工作踏踏实实地当个上班族”。
然而,出乎李先生意料的是,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在接到举报后很快派专人与其取得联系并进行取证,随后与司法机构合作锁定嫌疑人目标进行跟踪调查。“最终,公司不仅获得了民事赔偿,泄露公司机密的人还依法得到了刑事审判,而这一切都发生在2013年5月。”
在李先生看来,其实知识产权保护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神秘,然而要想将知识产权保护落地,却需要许多部门的协同合作,“未来的确是一个产业”。
业内人士表示,许多企业的知识产权维权过程都十分曲折。找侵权方讲道理、到法院提起诉讼,能想的办法都想了,最终却收效甚微。侵权案件的不断发生,不仅使一些企业遭受巨额的经济损失,也会阻碍个人的职业发展,同时会打击人们在各自领域研发、创新的积极性。长此以往,将会对文化产业的经济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出现可以为企业解决这一难题。
“由于具有专业的团队,相关机构会为企业提供一条龙服务。在产品设计完成之后,代理机构负责作品的专利申请、自有品牌的取证,并保存相关资料。一旦发生侵权事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还将负责后续的取证、诉讼等相关流程,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损失。”某影视公司法务部负责人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现阶段共有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235家,占全国代理机构总数的1/3;从业代理人员大约有2929人,占全国从业人员30%,而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的年营业总额接近29亿元。如今,提起知识产权的产业模式,不得不说的就是位于海淀区中关村(000931,股吧)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在这里,知识产权和标准一条街在核心区逐渐崛起,其中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资产评估、专利咨询机构、知识产权商用化机构所组成的全产业链已经初见端倪。
赔偿金额低导致“授权不如侵权”—
知识产权保护需加大侵权成本
然而,尽管北京的知识产权维护已经迈上新台阶,但行业发展仍面临着许多困难。地域的限制、专业人才的缺失都是其成为产业化过程中需要攻克的难题。
当得知盗版“55度杯”大卖特卖时,贾伟曾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立案,但得到的答复是,由于盗版商户的企业在外地,法院受区域限制暂不能受理此案。随后,贾伟带着一大摞申诉材料向浙江永康相关政府部门寻求帮助,又由于盗版生产商分散且已经形成规模,政府部门在监管方面也力不从心。
北京爱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CEO张志远认为,对于这种区域限制原因所导致的维权难问题,仅依靠企业和知识产权维护机构很难得到有效的解决。随着企业对于知识产权维护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多,相关的法律也应该加速完善、健全,有关部门应该针对现在市场上出现的问题推出相应的政策。
针对异地侵权的问题,王连洁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如果企业的注册地在北京,且有产品在京销售,当遇到异地侵权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找到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现阶段在全国有7个这样的服务中心,彼此间已经建立起联网受理机制,一旦有异地侵权的事件发生,可以及时对此进行受理。
此外,一般情况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从发现、上诉、一审判决所花费的时间为3-6个月,而等到进行二次审理,花费的时间恐怕会更久。即使最终判决结果下来了,已经没有时效性,许多产品已经过时,不再受大众的欢迎,企业却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面对众多的盗版生产商和渠道商,一家企业的力量很难与之抗衡,“55度杯”就是最现实的例子。“如果打起官司的话,一两年内也不可能彻底解决,无论是在维权之路上的人力、物力、财力都会让企业难以负担。”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首席律师赵虎认为,遇到这种情况,企业可以选择向行业协会求助或者成立专门的“打假”部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客观上,互联网的普及使得网络售假和使用盗版的行为愈演愈烈。同样经历过版权诉讼的造字工房创始人丁一表示:“搜索引擎随便一搜就能找到大量免费的盗版资源,很多人就不会花钱使用正版,加之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和保全等方面专业性较强,想要获得网络卖家的真实信息还必须得到有关部门出具的调查令,网络将世界连成了一个"地球村"的同时,调查取证更是难上加难。”
不仅如此,虽然法院目前在处理侵权案件时都尽量维护实际版权方的利益,但赔偿金的数额往往低于产品版权的使用费,这也让侵权方下意识地选择费用较少的方式,产生“授权不如侵权”的念头,导致侵权行为不断发生。
丁一强调,除了加大资金处罚,还可以设置“企业侵权黑名单”,并对侵权的企业对外公布,让企业意识到侵权行为不仅要面临高额的资金罚款,还可能影响到企业的品牌价值,“当罚金超过了人们购买版权的费用时,许多盗版商户在进行侵权时就要进行成本的考虑。”
在王连洁看来,知识产权保护在向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既离不开客观因素的同步实施,也离不开从业者主观认识的提升,加强从业者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意识不容忽视。“很多案例显示,由于企业管理者缺乏知识产权维护的意识,在经营过程中往往对于一些很重要的证据、数据保护不当,一旦遇到侵权问题,在维权的过程中往往就会很被动。去年一年,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共计举办了100余场免费讲座,我们举办讲座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企业了解到底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如何做到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
· 进行时 ·
2014知识产权保护大事记
2013年,我国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一、二审案件超过了11万件,成为全球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最多的国家。
接下来的2014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从顶层制度设计到对具体案例的解决都有大动作。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外国企业接受反垄断调查、字幕组退出历史舞台,这些事实表明我国版权保护进入崭新阶段。
知识产权法院成立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宣告设立知识产权法院。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12月28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至此,我国首批设立的3家知识产权法院均已成立。
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意义超出了知识产权保护本身,其运转效果将直接影响我国未来司法改革的走向。
知识产权修法
2014年,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设稳步推进,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审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继续推进,《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
“3Q大战”落幕
2014年2月24日,“3Q大战”之腾讯公司诉奇虎360公司不正当竞争案落幕。最高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奇虎360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即认定奇虎360公司在相关经营活动中对腾讯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向腾讯公司赔偿500万元。
本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及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该案的审理,被认为对相关互联网企业之间开展有序竞争、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里程碑意义。
微软等遭反垄断调查
2014年,高通、微软、日立、IDC、梅赛德斯-奔驰等诸多国际知名企业接受反垄断调查。业内专家表示,我国反垄断法生效以来,曾有过一段时间的休眠期。对于没有执法经验和先例的监管部门而言,过去也很难判定哪些行为违法,所以较少运用这一法律手段,以至于某些企业明目张胆地操纵价格或垄断市场。今后,将形成常态和制度化的反垄断调查。
“TESLA”商标案
2006年,美国特斯拉公司推出了世界上第一款完全采用锂离子电池的电动汽车。同年9月,广东商人占某在12类汽车等商品上申请注册“TESLA”商标,并于2009年6月28日获准注册。
2013年,特斯拉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请求撤销“TESLA”商标,并提起两起诉讼,分别主张占某侵犯著作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分别索赔110万元和310万元。2014年6月,占某也提起侵犯商标权诉讼,主张特斯拉公司侵害其“TESLA”注册商标专用权,请求法院判决特斯拉公司赔偿经济损失2394万元。
2014年8月,特斯拉公司与占某达成和解,占某放弃使用“TESLA”等有关标识,特斯拉公司放弃向占某主张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