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法院民三庭通过认真梳理两年来审理的38家KTV经营者被诉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案件,发现部分KTV经营者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签订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及服务合同》中并未明确两协会管理的音像作品的范围,且关于处理版权纠纷的条款用语模糊。杨浦法院民三庭向音集协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明确管理作品的范围,明确对已付费使用者版权纠纷的处理态度,同时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优化版权费收取及分配机制。对此,该会收悉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并予积极回复:一是着手规范相关的法律文件,对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结合市场实际,尽快修订完善;二是陆续制作正版曲库,将会员未来拥有著作权的作品纳入正版曲库,使管理作品范围更加明确;三是逐渐摸索参与付费使用者版权处理纠纷的方式,探索与原始权利人洽谈邀其加入集体管理组织、提供法律意见、聘请律师代理案件、承担损失赔偿等方式;四是加快改进和完善版权收费及分配机制,吸引更多权利人加入集体管理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