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真是小,一项在遥远的美国西北角颁布的新法,却可能使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等制造商及购买其产品在美国销售的客户受到重大影响。由华盛顿州立法打击盗版所引起的风潮,开始席卷美国其他州、欧盟等其他主要进口国家或地区。
华盛顿州立法,打击盗版不留情
今年4月4日,美国华盛顿州立法通过了一项法案,其中规定,任何在华盛顿州销售产品的企业一旦“将盗用或挪用的信息技术用于其业务经营之中”,即触犯了该州的不正当竞争法(UCA)。这也就表示,一家公司如果使用盗版软件或者其他盗用信息技术在州内销售产品,该公司的行为则属违法。不管非法信息技术是在制造过程中还是在经营过程中使用,该法律都同样适用。
虽然这不是美国的联邦法,但因为华盛顿州境内的西雅图是亚洲商品的主要入境口岸,所以这项法律对亚洲而言确实关系重大。按贸易量计算,西雅图是美国的第七大口岸。对于亚洲商品而言,西雅图则是第二大进口口岸(仅次于长滩市)。因此,来自亚洲的许多进口商品都在此项法律的适用范围之内。即使货物是从其他州而不是华盛顿州进口到美国,它们仍有可能进入华盛顿州,所以还是要受到该法律的约束。此外,华盛顿州并不是唯一一个制定此法的州,路易斯安那州也颁布了类似的法律,还有美国其他的州和欧盟等其他主要进口国家或地区可能也在考虑实行类似的法律。
美国的前十大贸易伙伴中有4个位于亚洲,而且均地处北亚。其中,中国经过近30年来的发展已经成长为美国最大的贸易伙伴;东盟则以1500多亿美元的双边贸易总额位列第四,且处于顺差地位。但这与中美之间高达4560亿美元的双边贸易额相比则显得黯然失色。其中,中国占据了约3650亿美元的巨大顺差。
机构称并非仅为打击亚洲国家
华盛顿州常被指为全美最依赖贸易的州,这也正是不正当竞争法案关系重大的原因所在。这项法律对于亚洲地区——尤其是中国——是否真的十分不利?或许不是。若要更合理地看待此法案,那就应该去了解其真实意图和目的。
研究公司IDC近期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10年全球使用非法软件令版权所有方蒙受了590亿美元的损失——中国软件公司也在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商务软件或企业软件领域的非法软件总值属美国最高,中国则以77.8亿美元位居第二。这里应当指出,日本、德国、英国和巴西使用未付费软件或复制软件的总值均高于亚洲的其他大多数国家。
在 Asia Policy Partners,LLC资深合作伙伴麦米高看来,UCA的意图十分明确,那就是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让所有企业在使用IT软件进行生产或执行后台流程时支付相应的费用,就像他们花钱购买原材料和机械一样。
尽管这项法律不是明确针对中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但考虑到上述贸易数字,这自然意味着华盛顿州当局将会更加严密地审查其主要贸易伙伴的进口商品是否符合规定。尽管美国对中国的出口在2011年的前三个月中出现了同比增长,但由于进口也在增长,所以中美贸易差额基本上仍与以往持平。
重建竞争秩序,对于中国企业或是契机
根据IDC的研究,中国出口商品大部分都不符合UCA规定。麦米高认为,这对中国而言明显是一个契机,如果其出口企业遵守了规定,中国就能免遭指责。
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议员的前顾问白德希也著文表示:新的法律对于使用合法信息技术的公司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并鼓励和推广这种行为。它也为在制造业中大量使用合法信息技术的经济体提供了潜在的竞争优势。如果东南亚在制定全球标准中起到领头作用,并在制造商中实施认证制度,竞争优势就会得以加强。和企业责任、环境标准以及绿色供应链一样,这也是让该地区得以脱颖而出的途径之一。
若以美元计算,中国出口的“不符合UCA规定”商品所占的比例确实较高,这一事实会极大地促进企业去积极寻求软件资产的独立认证、在UCA允许的范围内开展运营,从而打消客户的顾虑,进而赢得竞争优势。富有远见的中国商业组织可能也会积极参与到认证流程之中。
或许这就是机遇所在:将UCA化为一种有利条件,并鼓励企业严格遵循UCA的规定。事实上,这反映了制定国际标准和认证制度的紧迫性,这与全球环境可持续性领域的情况颇为相似。
就拿这种做法的好处来说,一家小型家具制造商可以通过认证向美国的客户证明,他们不必承担任何代价高昂的诉讼风险。从客户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优势,因为美国的客户对诉讼费用极为敏感。
这项法律的影响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华盛顿州和西雅图港。麦米高认为,中国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商会有义务保证中国企业了解此项法律,并且明确应采取的措施使出口产品符合华盛顿州不正当竞争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