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传播技术的革新,以网络为平台、多屏为终端的新媒体传播方式迅猛发展。新媒体传播的非线性、交互性正在颠覆人们的“客厅习惯”,观众被动的收看方式正在悄然改变。传统电视媒体的市场份额正在被新媒体逐步蚕食,其所拥有的强大平台和渠道优势正在削弱,而传统电视观众的忠诚度也在不断下降,传播再次回归“内容为王”。作为我国最具权威性和品牌效应的中央电视台,如何在“三网融合”的趋势下、国内外传媒业激烈竞争中积极向全媒体转型,在新媒体领域开疆辟土、生存发展壮大呢?2013年12月26日,中央电视台第一次以全台大会形式举办了高规格的版权工作会议。中央电视台台长胡占凡在会上作了题为《确立版权工作的重要地位,打造央视发展新的增长点》的长篇专题讲话,系统阐述了版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强调了新形势下加强版权工作的迫切性,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全面推进版权工作的一整套措施。他的阐述对于传统电视媒体如何转型、实施全媒体战略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本周刊特别摘编其中主要内容,以飨读者。
□中央电视台台长 胡占凡
核心观点
版权是文化产业的基础,是电视媒体的核心资产、抢占竞争制高点的重要战略资源。在大数据、全媒体时代背景下,版权必将成为电视媒体未来生存发展壮大过程中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中第一次出现了“加强版权保护”的提法。强调版权管理、加强版权保护对于文化单位、文化产业,特别是对于中央电视台实现建设国际一流媒体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充分认识版权的财富市场价值
版权是实实在在的权利。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型之一,它代表的是财富、价值、市场,和我们的住房、汽车等一样是财产,是文化艺术产品的创作者对于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如果管理得当、充分开发,产生的价值将会远远大于房屋等有形财产。目前,世界上已有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版权制度,加强版权管理已经成为一种国际共识。
版权是文化产业的基础。文化产业具有低能耗、高附加值、行业整合能力强、反经济周期等特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在于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如果缺乏版权保护,盗版横行,市场主体无法通过生产文化产品获益,这个行业便无法得到真正的发展。因此,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版权是广电影视单位的核心资产。影视作品是当今传播环境下经济价值最大的作品类型之一。当前,影视版权国际贸易非常繁荣,美国的好莱坞、印度的宝莱坞以及近些年的韩国,都是盛产影视作品的中心,这些国家通过本土和海外的版权运营充分提升和实现了影视产品的版权价值。仅在美国,电影产业每年产生1750亿美元的收入,并为200万人提供就业岗位。这说明,对于文化生产单位而言,核心价值在于所拥有的享有版权的优质内容,好的版权作品往往能为权利单位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
相对于欧美各国成熟的版权制度,我国版权制度起步时间短,设计还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我国影视作品虽然出产数量很大,但创新能力不够,优秀原创作品不多,竞争力不强。二是视频网站侵权盗版化严重。三是影视节目的法律定性尚未统一。《著作权法》将电影电视剧定性为“作品”,拥有发行权、广播权、复制权等12项财产权利。但法律界对综艺类节目、访谈类节目及体育赛事等权利的界定还存在分歧。且在司法实践中,不同法官执法标准并不统一,判赔额不高,影视作品的法律保护水平并不稳定。
全媒体时代下加强版权管理的必要性
大数据、全媒体时代已经来临。在此背景下,版权必将成为央视未来生存发展壮大过程中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那么,加强中央电视台版权工作将意味着什么呢?
加强版权管理是应对新媒体挑战的迫切需要。近年来,传播技术的革新,以网络为平台、多屏为终端的新媒体传播方式发展迅猛。特别是2013年我国正式进入到4G时代,整个传播生态可能随之发生巨大变化。新的传播方式对于传统电视媒体而言,既是巨大的现实挑战,也是难得的发展机遇。从传播方式上来看,新媒体传播的非线性、交互性,正在颠覆“客厅习惯”,受众越来越不满足于被动的收看方式,传统电视的市场份额正被逐步蚕食。从广告创收来看,新媒体通过大数据的收集还原,细致分析顾客的消费能力、消费习惯,从而实现对有需求、有支付能力的用户进行广告精确投放,对传统电视广告广谱性的传播模式形成挑战。从产业发展来看,“三网融合”是大势所趋,传统电视媒体和新媒体的边界将进一步模糊。如中国移动在移动网已经获得手机电视分发服务;乐视等新的OTT传播方式(Over The Top,内容提供商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及数据服务业务),更是越过一切中间服务商,将内容直接传送至终端。传统电视拥有的强大平台和渠道优势正在削弱,传播再次回归“内容为王”。
那么,央视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这当然取决于我们的战略发展方向。目前,央视已拥有网络电视、手机电视、IP电视、移动传媒等各类牌照和国内最为丰富的视频版权资源。能否有效结合内容资源与新媒体传播渠道,将是我们打造全媒体的关键。
加强版权管理是应对传媒业竞争的迫切需要。近年来,以省级卫视为代表的地方广电实力不断增强,国内电视行业的竞争趋于白热化。湖南、浙江、江苏、上海等省级卫视在电视剧、动画片等类型节目方面加大版权投入,争夺优质版权资源,导致节目版权购买价格一路走高。随着“加强版限娱令”文件的出台,可以预测,2014年纪录片、动画片等版权市场的争夺将会更加的激烈,需要应对调整。鉴于此,我台亟须以版权为纽带打通节目研发、采购、生产、播出、综合利用和开发等诸环节,为确保全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助力。
加强版权管理是推进产业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广告收入、收视费、版权开发是国际各大电视媒体收入的三大来源。广告收入受经济波动的影响很大,收视费收入相对稳定,而节目版权开发正日益成为电视媒体创收的重要来源。世界各大传媒机构正在利用版权优势,建立立体的版权开发产业链,实现版权商业价值最大化。从版权经营收益上来看,BBC版权开发收益占到总收入的29%,时代华纳占43%,迪士尼更是高达58%。在国内,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2012年版权销售和新媒体开发收入达到24亿元,占总收入(174亿元)的14%。就央视而言,广告仍然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版权开发链条尚未形成,而广告增收的难度越来越大。我们应下大力气盘活版权资产,建立全产业链的版权开发体系,使版权开发成为央视创收的新的增长点。
加强版权管理是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海外频道播出、海外落地、节目的海外植入式播出、央视网的无国界传播、节目版权的海外销售等。所谓海外传播,本质上是版权的转移,丰富的版权储备是开展海外传播的基础,有效的版权管理是开展海外传播的保障。而这需要大力储备有效的版权资源,加大内容传播力度。
加强版权管理是适应社会法制环境发展变化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在立法和法律实践层面上,都加大了版权保护力度。越来越多的版权人开始自觉地主张自身的权利。央视作为国家电视台从实现传播效能、确保安全播出、维护自身形象角度出发,亟须全面加强版权管理,有效避免版权法律风险。 |